关于组织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5年度校内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5-11-12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提高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结题质量,学校决定提前组织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校内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不允许申请暂缓结题。详见附件 1。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 2),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

2.验收登记表第五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可参考附件3《科研项目结题用章申请表》财务处结题盖章要求准备佐证材料先给学校财务处115室伍艳老师审核填报资料的合规性,再到117室彭忠珍老师处加盖学校财务处公费在附院的先盖附院财务科公财务处公章可待验收材料提交校内正式验收前再自行前往财务处加盖,以免后续修改影响验收表格式第七、八项无需填写。

3.11月28日前,学院需组织专家认真打磨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并将第一轮打磨修改后的《验收登记表》、佐证材料电子版及打磨情况(填报在附件1)发至教务处教材与教研管理科邮箱gzyjxyj@gzhmu.edu.cn文件夹命名方式为“2025xx学院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材料”。

4.11月-省厅结题通知正式下达,期间学校将视第一轮提交的结题材料质量组织多轮材料打磨,项目结题材料符合结题标准后组织校内正式验收工作安排待具体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学院应压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学院的相关项目结题材料打磨。学校将严把项目结题质量关,组织专家多轮审阅结题材料,项目结题材料待修改完善后方可参加校内正式验收,由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校内结项鉴定,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校内结题通过者方可参加省教育厅验收,具体安排待省教育厅正式验收通知发布后另行通知。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予通”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也将影响学校质量工程立项限额数;学校将直接取消负责人所属单2026年省级质量工程与教改项目的申报名额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根据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情况,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验收登记表按规定格式填写,材料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成果与建设目标的达成度一致,成果展示尽量结合任务书的各项预期建设成果逐条呼应、图文结合,建议采用流程图展示思路、过程,使评审专家一目了然。

2)提纲中提示要求的各项内容应分点撰写,依次论述。每层建议先用一个主旨句概括,再稍加阐释,主旨句和层次中的关键词句可用加粗、划横线等方式处理以使凸显。书写过程注意内容撰写使用术语适当,不要出现错别字、病句、标点等明显低级错误。

3)验收登记表中提及的佐证内容,需在相应文字后注明佐证材料编号或页码,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1112


         (联系人:王宗泉、熊;联系电话:3710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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