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市教育科学2011年度和延期结题的2010年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校2011年度(第一批)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和延期结题的2010年度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已到期结题,请督促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验收申请书和准备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形式:
重大课题、面上重点课题参加会议验收,其他类型课题参加此次广州市教育研究院集中验收。
二、最新结题验收标准:
1)重大课题:发表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3篇,或出版教育类学术专著1部,或课题研究报告被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
2)面上重点课题:市属高校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
3)面上一般课题:市属高校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
4)专项课题:市属高校发表论文2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
以上核心期刊均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请严格按照此要求提供结题材料。研究成果全部由课题组成员完成,且成果中外单位人员完成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研究成果发表时间在课题正式立项后,且在成果发表时注明了获我局资助项目的类别、编号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以往未结课题,凡立项量化指标高于本标准的,均可按本标准申请结题。
达不到结题要求的2011年度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期限为1年。延期结题的2010年度课题不允许再申请延期,如仍未达到结题要求,可申请中止课题。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分别如下:
(一)申请结题需提交:
1、广州市教育局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提纲(11份)
2、广州市教育局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11份)
3、广州市教育局科研成果登记表(11份)
4、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验收申请书(13份,需财务盖章)
5、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结题证书(13份)
6、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11份,无变更事项则不需填写)
7、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合同书(11份)
8、课题成果(对照合同书)(11份)
1项需提供材料复印件,第8项材料如是公开发表的文章需提交该论文期刊的首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同时,课题负责人需凭OA账号及时登陆“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研管理系统”填报和上传结题材料,其中,第4项材料需单独上传,其他材料“其他相关材料”打包上传。
参加集中结题验收的每项课题需缴纳1000元的评审费,市教科所将为每项课题单独开具发票,发票抬头请与评审费一并交所在学院。
(二)申请延期结题需提交:
1、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变更情况申请表(12份)
2、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阶段工作报告(11份)
3、阶段性研究成果(11份)
3项材料如是公开发表的文章需提交该论文期刊的首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同时,课题负责人需凭OA账号及时登陆“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研管理系统”填报和上传延期结题材料,其中,第1材料需单独上传,第23项需作为“其他相关材料”上传。
(三)申请中止课题需提交:
1、中止申请表(12份)
2、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变更情况申请表(12份)
3、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阶段工作报告(11份)
4、阶段性研究成果(11份)
4项材料如是公开发表的文章需提交该论文期刊的首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同时,课题负责人需凭OA账号及时登陆“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研管理系统”填报和上传中止材料,其中,第1项材料需单独上传,其他需作为“其他相关材料”打包上传。
对于中止课题,能提交部分成果的,应按比例退回课题经费;未能提交成果的,应全额退回课题经费。
三、各单位应督促课题负责人及时登陆“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学院管理员和领导于2015327(第三周周五)完成材料的网上审核。填写目录清单后贴于档案袋封面,将材料按顺序装入,连同评审费于201541(第四周周三)前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番禺校区行政楼201室)。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5120
 
(联系人:张辉、林爱华;联系电话:37104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