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需参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标准执行。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附件2-1),自行组织验收。鉴定专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专家3-7人,其中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鉴定专家,本单位(广医系统)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且不能担任专家组组长。

三、材料要求

请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2)进行排版:结题材料中开题报告需专家签名;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需教务处盖章;结题鉴定表需财务处盖章、学校盖章

请各学院于2021101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1份需装订成册)统一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2室,学校盖章后将返还纸质版一份,项目负责人需在扫描后将结题材料PDF盖章版命名为“立项编号+广州医科大学+负责人”,发送至gzyjxyj@163.com

根据学校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各类项目的结题情况将综合纳入学院申报限额、教学经费下拨、院部评估、个人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等工作中,请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切实提高验收质量。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916

  (联系人:王宗泉,张辉;联系电话:37103522

 

附件下载
  • 1. “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项目”结题一览表.xlsx   已下载
  • 2. 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相关材料.zip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