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类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对部分教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总表见附件1)。各类项目的检查验收情况将综合纳入学院申报限额、教学经费下拨、院部评估、个人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等工作中,请各学院和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结题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提高检查和验收质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验收范围: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2017年暂缓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1。
(2)验收要求: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附件2-2),自行组织验收。鉴定专家要求:副高职称以上专家3-7人,其中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鉴定专家,本单位(广医系统)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且不能担任专家组组长。
(3)材料要求:
请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3)进行排版:结题材料中开题报告需专家签名;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需教务处盖章;结题鉴定表需财务处盖章、学校盖章。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2室,学校盖章后将返还纸质版一份后,负责人需将结题材料PDF盖章版命名为“立项编号+广州医科大学+负责人”,发送至gzyjxyj@163.com。
二、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范围:2019年度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3-1。
(2)材料要求:“中期检查表”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负责人所在医院签署并盖医院公章,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名或签章。
请将“中期检查表”PDF签名盖章版按“项目编号+姓名+中期”命名,于2022年3月4日前发送至gzyjxyj@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签名盖章版)交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2室归档,纸质材料恕不返还,请项目负责人自行留底。
三、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验收范围: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2017、2016年延期项目)、广州医科大学2020年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校长课题)延期结题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4-1。
(2)验收要求:
1)学院结题鉴定: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验收登记表(附件4-2)或结题报告(附件4-3)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各学院可采用“通讯鉴定、会议鉴定”等形式组织院内验收工作。鉴定专家至少包括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3,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在选聘专家时应注意针对性,结题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学术专长要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鉴定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暂缓通过。暂缓通过项目由学院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2)学校结题鉴定:学校综合采用按比抽查、随机抽查、整体评定等方式进行验收,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院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作出验收结论。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3)材料要求:
1)网上提交材料:学院完成验收后,于3月21日前组织“通过结题”的项目登录广州医科大学e学中心质量工程模块提交材料,并完成学院审核。不通过、暂缓通过的项目无需提交。
2)网上提交材料清单: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a.验收登记表(附件4-2,学院签名盖章、专家签名版);
b.成果佐证材料(制作目录并合并成1个PDF):论文成果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专著成果提供封面、目录、代表内容摘要;其他有网络资源展示的成果请提供链接或截图。
<2>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校长课题)
a. 结题报告PDF版:附件4-3,专家签名,二级学院盖章。
b. 实证材料:10分钟以内微课视频(主要对研究内容、成果进行展示)、研究论文、学生作业/作品、学生成绩或学习行为的前后对比数据、学生反馈、相关获奖等实证性材料。
3)纸质版材料:学院正式报文、项目汇总表(附件4-3)、各项目结题验收表/结题报告(专家签名,学院盖章,一式1份),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番禺校区行政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gzyjxyj@163.com。纸质材料供学校档案室归档,恕不退还。如有需要,请个人自行做好留底工作。其它材料成果实证材料等留院备查。
四、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
(1)验收范围:广州医科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2018年度未通过验收项目,如在2022年2月前取得新的实质性研究成果的,可申请再次验收;如逾期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将视为项目终止。具体名单见附件5-1。
(2)结题标准:
最低验收标准:指导参与项目的学生以广州医科大学(或下属机构)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科技核心期刊)1篇;或指导参与项目的学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项目资助的文章、专利以及奖项等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
(3)验收程序和要求:
1) 学院验收:
<1>各学院组织验收专家3~5人,其中学院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选聘专家时应注意针对性,院内验收结论可以分为通过、不通过。请学院按照项目预期建设成果和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学校将对学院验收结论进行严格审核。对违反验收标准的学院,将削减其各类教学项目申报限额。
<2>请在2022年3月21日前将验收登记表(附件2,一式1份)、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202室,佐证材料纸质版留院备查;电子版汇总表(WORD版)、验收登记表(签名盖章PDF版)、佐证材料(制作目录并合并成1个PDF)同时发送至gzyjxyj@163.com。
2)学校验收:
学校将根据学院验收情况,采用按比抽查、随机抽查、整体评定等方式进行验收,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院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作出验收结论。
附件:
1、参加结题课题一览表(总表)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相关材料
3、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
4、广州医科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相关材料
5、广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相关材料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王宗泉,黄桦;联系电话:3710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