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类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广州医科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
(二)2019年度暂缓通过结题项目,如目前已取得新的实质性研究成果的,可申请再次验收。
二、结题标准
最低验收标准:指导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以广州医科大学(或下属机构)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科技核心期刊)1篇;或指导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项目资助的文章、专利以及奖项等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
(一) 学院验收
1、各学院组织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验收专家,其中学院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选聘专家时应注意针对性,院内验收结论可以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请学院按照项目预期建设成果和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学校将对学院验收结论进行严格审核。对违反验收标准的学院,将削减其各类教学项目申报限额。
2、请在2022年9月23日前将验收登记表(附件2,一式1份)、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202室,佐证材料纸质版留院备查;电子版汇总表(WORD版)、验收登记表(签名盖章PDF版)、佐证材料(制作目录并合并成1个PDF文档)同时发送至gzyjxyj@163.com。
(二)学校验收
学校将根据学院验收情况,采用按比抽查、随机抽查、整体评定等方式进行验收,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院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作出验收结论。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结题验收情况将综合纳入学院申报限额、教学经费下拨、院部评估、个人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等工作中,请各学院和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提高结题验收质量。
(二)学院验收结论为暂缓、不通过的项目无需参加校内结题,但需将项目信息填入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暂缓结题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延期时限最长为一年。对于学院结题主动认定为不通过的,按验收不通过处理,但不影响学院验收通过率。
(三)2019年度暂缓通过结题的项目,截至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的,也可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如在2023年5月30日前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的,可在组织院内验收后报教务处备案,院内验收通过并经教务处审核同意的,将视为学校验收通过,不影响负责人后续申报同类课题。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7月11日
(联系人:王宗泉,张辉;联系电话:3710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