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编辑:王宗泉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

有关单位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学校可限额推荐3项课题参与广东省教育厅遴选既往有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的单位可限额申报1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各单位如有需要,可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各类别课题申报条件,详见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结合学校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存在以下情况者予以限制申报:15年有教学类项目暂缓、延期验收不通过或终止者;2已申报过各类教学课题未获立项且申报内容没有较大改进完善者。

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课题填报《项目投标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填写《申请书》、《活页》。

请各单位最迟2023522前将本单位推荐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gzyjxyj@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确定推荐项目。

纸质版材料

获推荐项目负责人需及时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系统填报,并打印系统导出版本的《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签名后,最迟需在525日前交至行政楼202加盖学校公章。

申报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书》需采用A3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提交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需提交《申请书》《活页》一式2《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学校统一盖章后,将返还1份给申请人扫描备传。

系统申报

获推荐项目申请人最迟需在526前,将签名盖章扫描版《申请书》和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含申报书、活页);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含投标书);

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512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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