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广医大发〔2018〕211号)相关规定,学校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2022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和实践情况、主要成果、存在的不足、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总结,按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
各项目提供的佐证材料,需包含项目组本科生实质性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性证明材料(如实验记录、小组讨论纪要、研究报告等)。
三、材料提交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报材料。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其中《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需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佐证材料,在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返还1份给项目负责人扫描。
2.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签名盖章扫描版材料。负责人需将签名盖章版检查材料上传到学校e学中心-质量工程模块(网址:http://gzhmu.kypt.chaoxing.com/),具体包含:《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佐证材料(目录或首页需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在收齐本单位所有材料后,需统一提交纸质签名盖章版《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1份)、《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到番禺校区行政楼219室。《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需同时将可编辑版本电子版发至gzyjxyj@163.com。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中期检查材料,需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提交:
1.项目负责人最迟需在2023年11月16日前将盖章版结题材料上传至学校e学中心-质量工程模块。
2.项目所在学院最迟需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院内项目系统审核。同时,统一提交纸质签名盖章版《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剩余经费拨付的重要参考因素。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或建设成效较差的项目,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减发资助经费,并将减发的项目经费奖励给建设成效明显的项目。对于连续两年中期检查排名居于后5%的项目,将酌情考虑中止项目建设。
附件:
1.学校2022年度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 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27日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