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国权      编辑:郑国权       发布时间:2026-01-15 浏览: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性环节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持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1.2026年3月6日前完成选题和开题工作。

2.2026年4月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3.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定稿重复率检测和AIGC检测。

4.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评阅和校级抽检

5.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

6.2026年6月5日前完成答辩后最终稿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7.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8.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9.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年度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报送工作。

10.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交教务处

以上为初步工作进度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新修订的《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广医发〔2025〕110号)及配套管理材料,更新院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要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合理安排进度,依托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实施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学院管理员可在系统中自行合理设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的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3.各学院要加强对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学生的培训和指导,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广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新修订的《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材料。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含AI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一经查实将依规严肃处理。

4.毕业论文(设计)的开展过程要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各学院要严格遴选指导教师,外聘指导教师名单须报教务处备案确保指导教师精力投入,原则上每位教师同期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3指导教师要加强过程指导,督促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及时填报指导记录,严把质量关。

5.选题要严格把关,符合选题原则与选题要求,要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严格控制团队合作完成同一选题数量。指导教师与学生要充分论证题目的可行性确定选题后,及时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完成指导关系的确认。

6.各学院要按照审核评估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强化指导教师、系主任、学院领导对开题报告的三级审核,避免开题报告内容过于简单确保开题质量按照新修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开题报告总字数一般应不少于2000字

7.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采用统一的模板进行撰写,字数和参考文献均须符合要求学院也可学校规范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教务处备案。

8.学生论文(设计)定稿完成后,要指导并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利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功能,及时开展进行格式检测、查重检测和AIGC检测,并参考检测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学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都要在系统进行查重检测,经复检后重复率大于30%的,不允许参加评阅和答辩。每位学生仅有1次AIGC免费检测机会,检测结果作为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AIGC检测结果占全文比超过40%的,学生须按照指导教师要求进行修改。论文经认定或视为有抄袭行为的,成绩按零分记载并进行标注。

从本届学生开始,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新增“智评”模块,可供指导教师辅助分析学生论文(设计)质量,指导教师应合理使用该功能指导学生改进提高。

9.学院要严格组织评阅与答辩,评阅结果不及格的论文(设计)不得参加答辩。要加强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核,督促学生根据答辩意见及时修改毕业论文,将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的最终稿提交到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和学院存档。学院管理员要做好系统中学生论文(设计)最终稿的提交检查,对于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毕业论文最终稿的答辩成绩应做无效处理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按比例(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评分=2:3:5)评定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免影响毕业审核工作。

10.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总结,开展质量分析报告撰写工作。按规范整理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做好归档工作。归档材料除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外,其他材料可使用电子文件,但相应签名处须有电子签名。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落实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推优、校内抽检等环节的组织、审核工作,定期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各主要环节进行检查,加强质量监控。

2.教务处将借助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对出现问题的学院进行通报。

3.学校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校级抽检,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所有本科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其论文(设计)将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论文抽检,抽检信息的指导教师姓名、关键词、论文题目、论文类型、研究方向、撰写语种等重要字段将在报送学信网学位授予信息时同步到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各学院务必要求指导教师与学生对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最终稿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抽检重要字段信息仔细检查核对,确保与上报学信网学位论文的相应信息完全一致。

5.毕业论文工作完成后,学院要组织人员对每位学生及指导教师的过程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并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提前规范做好2026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报送的材料整理和数据准备,以便能按时做好年度抽检信息报送工作。

6.请学院于2026年9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具体见附件),盖章扫描版,盖章纸质版。

1)《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2)《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表》;

3)《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表》。


联系人:熊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37103182,邮箱:gylck@126.com。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pdf   已下载
  • 附件2.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pdf   已下载
  • 附件3.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pdf   已下载
  • 附件4.广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pdf   已下载
  • 附件5.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pdf   已下载
  • 附件6:广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材料(2025年修订).rar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