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2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2 浏览:

一、安排原则

毕业班及实习期间学生不论是否已网上报名,都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参加本学期开课课程的重修;其他年级学生按网上重修报名结果进行安排。

二、教学安排

(一)重修班上课时间、地点安排:

课程名称

上课周次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备注

医用有机化学

12-18

周一晚

校本部12-4C

15周不排课

医用物理学

7-16

周五晚

校本部12-4C

10周、14

不排课

系统(人体)解剖学

7-17

周四晚

校本部12-4B

14周上课时间改为周日晚

其他校区的学生可回学校本部参加重修班学习,也可到开课的年级专业跟班听课

(二)各校区重修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不开重修班,需重修的同学可到本学期相关课程的开课年级专业跟班听课,具体课程见附表。

三、考试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2009届毕业班学生的重修科目考试将安排在5月初前完成,具体时间第7周开始可在教务处网站查询,请毕业班学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非毕业班学生重修科目的考试安排随跟班专业年级同时进行。

重修学生名单附后,请各学生工作办落实通知相关学生。学生也可利用帐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附件1:2008-2009-2学期不开设重修班课程.doc

 

附件2:2008-2009-2学期重修学生名单.xls

 

 

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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